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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17歲的時候,我希望能讓你幸福;27歲的時候,我只能祝你幸福。』

或許吧!

你還是特別的,雖然曾經恨你、怨你,甚至害怕你的一切。

但不可否認的是,你曾在我心中,是那麼重要的一個角色。
不論是喜歡的人、或是最好的異性朋友。

或許,我們真的不會再見面了吧!

如果七年前,是不同的答案,現在又會是如何?
或許連最基本的朋友都不是了!

當一輩子不會分手的好朋友?
還是當會分開的男女朋友?

我真希望,我們可以是一輩子的好朋友!
就像以前一樣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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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or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