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9月20日,在一起四週年的日子...
雖然已經過了2天,
不知道是不是一個值得高興的日子?
因為4週年,說長不長,說短也不短哎,
4年,從17歲的小女孩變成21歲的大女生~~

這一天,一個人過...沒有什麼特別的事,
沒有慶祝大餐,也沒什麼太大的情緒起伏...
或許是有那麼點失落...

總之,已經過了...
快不快樂、失不失落也不重要了,
如果,還有五週年,
我不會希望再這麼渡過...
至少,2個人再忙也應該要一起過....
也希望,可以是一個新的開始...
不高興的事,讓它煙消雲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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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or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